关于举办2012年中国职业教育与中国会展业创新发展对话活动的函 二维码
中国商业联合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中商联函[2012]215号
关于举办2012年中国职业教育与中国 会展业创新发展对话活动的函
各有关单位: 会展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贸交流、扩大市场消费、带动产业升级和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中关于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话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30号)精神,中国商业联合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联合举办2012年中国职业教育与中国会展业创新发展对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活动以“深入教产对接校企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主题,目的是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机构与会展企业的产学合作机制,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深化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与会展业发展的有效对接,从而进一步提高会展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 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网育网(北京)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北京新展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中国商报》、《中国商贸》、《中国经济网·会展中国》、《中国展会》、《中国高教研究》、《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 三、参会人员: (一)教育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领导; (二)全国性专业协会(学会)、地方商会、会展行业协会负责人; (三)会展企业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 (四)职业院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院校领导、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四、活动内容: (一)主旨演讲:教育部和中国商业联合会领导主旨演讲。 (二)相关仪式: 1.会展业校企合作签约; 2.命名全国会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备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命名); 3.启动全国会展人才培养综合服务平台; 4.启动第六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备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联合主办)。 (三)经验交流:会展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典型经验交流 (四)产教对话: 1.分论坛一:会议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2.分论坛二:展览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3.分论坛三:展示设计人才的培养与使用; 4.分论坛四:会展业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的衔接。 (五)展览展示: 1.全国会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基地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成果展; 2.中国商业联合会推动会展教育培训工作成果展; 3.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会展创意设计赛作品展。 以上均采取易拉宝或展板形式进行展示。 (六)人才招聘:全国会展业人力资源对接交流会 (七)配套活动: 1.第六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总决赛; 2.全国商业服务业职业教育行业协作联席会议会展专业协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3.全国高等教育会展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 五、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11月29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一)会议费:1000元/人(含11月29日晚餐、11月30日中晚餐和12月1日中晚餐)。报到时交纳。 (二)住宿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会报名:请报名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于11月1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将于会前向参会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寄发报到指南。 八、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号楼303室(100834) 电 话:010-68391301 68392749 传 真:010-68391391 电 邮:jypxc@yahoo.cn 联系人:李璟 张恩山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参会回执
备注:请报名参会单位填写参会回执,于2012年11月1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传真:010-68391391,电子邮件:jypxc@yahoo.cn。 |